预核外劳遭疑违法 劳团盼检讨

【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10日电)劳阵今天说,劳委会预核外劳配额给回流台商,违反就服法先聘雇本劳的精神,应重新检讨;劳委会表示,台商仍需先招募本劳。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日前预告“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部分条文草案。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劳委会为吸引台商回流,大幅放宽回流台商外劳配额,并提供5年内不增加超额就安费和预核外劳配额的优惠措施,但预核外劳配额可能违反就业服务法要求优先聘雇本劳的精神。

孙友联表示,假设台商雇用员工200人、可核配外劳80人,政府一开始先预核40名外劳,等企业招聘60名本劳后,再核发40名外劳,但此时企业只有60名本劳,却已雇用80名外劳,使本劳就业机会受影响,因此要求劳委会停止预告程序并检讨外劳政策,否则不排除到监察院检举。

劳委会职业训练局外国人聘雇管理组长陈瑞嘉表示,台商必须先进行招募本劳的程序,假如本劳招募情况良好,外劳核配名额也可能减少,但如果本劳招募不如预期,才会预核外劳名额一半,台商如在1年内补足规定的本劳名额外,才会核发剩下的外劳名额。

陈瑞嘉表示,虽然针对台商新增资案放宽部分外劳聘雇规定,但一定会要求台商先招募本劳,再依情况预核外劳名额,也会要求台商尽快补足应有的本劳名额,因此并未违法就业服务法精神,而预告草案若无太大变动,预计2月正式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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