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电费涨4% 17个月内4次

【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10日专电)南韩知识经济部表示,已同意韩国电力公社提出的电力供应条款变更方案,将从1月14日开始,平均调涨电费4%,这是南韩最近1年5个月来第4次调涨电费。

南韩“中央日报”今天报导,南韩电费于2011年8月调涨4.9%、12月涨4.5%,2012年8月又上调了4.9%,这次上调是17个月内的第4次涨价。

报导指出,韩国电力公社决定,住宅用电将调涨2%,大企业等主要使用的产业和一般高压用电将分别上调4.4%和6.3%。为了保护中小企业,他们使用的产业和一般低压用电只分别上调3.5%和2.7%。

同时,教育用电和农业用电将分别上涨3.5%和3%。低收入保障族群、残疾人和伤残对国家有功者等社会福利层每月110千瓦最低用电量优惠将继续得到保障。

为了引导合理使用电力,从5月起,“需求管理收费制”将扩大到整个一般和产业高压电的用户。需求管理收费制是按季节和时间段的不同进行差别收费的制度。

南韩现在一般和产业用电的合同只适用于电力300千瓦以上的用户。为了减轻小商家的负担,已经把2012年12月结束的“传统市场费用贴现(5.9%)特例”延长1年。

知识经济部预测,本次电费调整之后,城市家庭的电费负担平均每月将增加930韩元(约新台币25元),业界的负担平均每月将增加27万韩元左右。

预计随着电费上涨,物价也会受到上涨压力。知识经济部预测,消费者物价指数可能会上升0.04个百分点,制造业成本将上升0.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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