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奖金惹议 经部研议切割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 8日电)国营事业绩效及考成奖金争议愈烧愈烈,经济部国营会执行长刘明忠今天表示,未来会研议切割处理。

立法院7日朝野党团协商达成共识,自民国101年度起,国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且不得超过1.2个月,但台电、台水、中油及台糖等4家公司自100年度起生效。

由于台电、台水、中油及台糖等都有先借支100年度绩效奖金的情形,刘明忠表示,经济部尊重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决定,该收回就要收回,且视公文进度,最快2月收回。

国营事业的“年终奖金”是指“绩效”和“考成”奖金;绩效奖金须先排除政策因素算出盈余,再经公式核算盈余后发给,上限为2.6个月。刘明忠指出,一般会在结算后隔年的7、8月间发放。

至于考成奖金部分,为结合年度团体考成和个人考核,依“等第”发给不同标准的奖金,每年5、6月会由行政院长核定前一年度考成后发放。

不过, 100年度因油电双涨,外界质疑中油、台电公司经营绩效,要求改革,以致绩效和考成奖金的核定及发放都延宕至今。

如以行政院长陈(冲)日前核定的民国100年度国营事业考成为例,中油公司被评为甲等,有75%员工可领2个月的考成奖金,但台电公司被评为乙等,约有 65%员工可领1.8个月的考成奖金。

另外,经济部101年12月底核定100年度绩效奖金,以中油2.6个月最高,汉翔1.88个月居次。台电、台水及台糖分别为1.65个月、1.46个月及1.3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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