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将停用劳动教养制度

【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讯】(中央社台北7日电)据中国大陆和香港媒体报导,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今天表示,“中央已研究,在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将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香港中通社、新华网微博等都报导,指孟建柱在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上述宣布。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也在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申依法治国,并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

大陆于1957年建立劳动教养制度,是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不需经法院审讯定罪,就可以对嫌犯进行劳教,最高期限4年,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主任徐昕表示,大陆曾于2005年、2011年两度规划废除劳教制度,以“违法行为矫治法”代替。

徐昕指出,“‘停用’表示目前存在着以法治方式彻底废除劳教制度的可能性,以待全国人大对‘违法行为矫治法’的推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表示,大陆一些地方政府常用劳教来“维稳”,但劳教制度不仅很难发挥良好教育作用,反而容易破坏法制。

徐昕认为,改革劳教制度可视为大陆新领导高层法治先行新政的突破点,也可见改革的决心。

不过,大陆网友对此还有保留看法。

网友“刑诉_毛立新”在微博表示,劳教究竟会以何种形式退场,是彻底废除,还是以“违法行为矫治”换装出场,尚有疑问。

他指出,劳教制度本质上是反法治的,必须彻底废除,如需增设新的制度,必须按照法治的要求,另起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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