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吁公然侮辱除罪 法部研议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7日电)法务部检察司主任检察官简美慧今天说,公然侮辱罪是否除罪化须广征社会各界意见,将考量罪刑衡平性、相当性研议。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李贵敏上午举行记者会表示,常发生民众以日常生活口头用语,如“神经病”、“不要脸”等骂人,触犯公然侮辱罪。由于刑法对公然侮辱要件定义不明确,可能让很多民众误触法网,留下前科,建议法务部研议是否修法或除罪化。

与会的简美慧表示,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是希望确保个人名誉不受伤害,且会全盘考量行为人教育程度、生活背景、用语习惯,有没有侮辱犯意,综合判断是否触犯公然侮辱罪。

她说,未来公然侮辱罪要件是否更明确化,甚至除罪化,将交由刑法研究小组研究,听取专家学者及民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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