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胆开枪不敢认 却叫少年顶罪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5日电)检警侦办北市南港大卖场枪击案,两帮派械斗火并,其中一方涉嫌开4枪竟叫少年顶罪。检方将3男起诉、求处1年至8年徒刑。

检警查出,有帮派背景的23岁的周姓男子、28岁的廖姓男子及34岁的郑姓男子等人,在今年2月25日晚间与苏姓男子打电话互相呛声,双方人马相约在台北巿南港区的大卖场前谈判。

检警指出,双方见面斗殴时,廖男持枪指向苏男的人马,连开4枪,造成1人脚踝中弹。周男看对方其中1人已身受多处刀伤而无法逃跑,竟持续持刀挥砍多刀泄愤,所幸伤者送医救治,捡回一命。

士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周男及郑男为隐匿廖男开枪犯行,在2月26日找来当天也参与斗殴的张姓少年,问少年是否愿意顶替,他当场应允;周男便教少年如何应对警询,郑男则说:“等你出来,会让你很好过”等语,并教少年应答警方枪支来源时,要推给一个已经死亡的人。

起诉书指出,张姓少年在隔天警询及士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讯问时,当场表示,他是顶替廖男。检警循线逮捕周男等人。

检警侦办期间,周男辩称是少年自愿顶替,没有教唆,且他砍伤人无杀人犯意,已与伤者和解。廖男则辩称当天有开枪,是因枪支走火才伤人。郑男则说,他没叫少年顶罪

检方日前侦结,审酌周男持刀挥砍已无力抵抗的人,手段凶残,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求刑6年;周男及郑男共同教唆少年作伪证部分,各求刑1年。廖男仅因细故即在公众往来场所开枪,则被求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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