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排假农民 津贴须纳保6年

【新唐人2012年1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0日电)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委陈保基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明年将提案修正领老农津贴资格须纳保6年以上,排除俗称假农民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2012年度农委会主管农业作业基金、农业特别收入基金,并进行询答。

国民党立委丁守中指出,农委会年度预算支出,扣除基金预算编列,每年约新台币 700多亿元;但是当中高达86%、约610亿元是用在不具产业发展价值的开销上。

他进一步说,这610亿元其中一大笔来自一年要发放496亿元的老农津贴,占农委会年度预算700多亿元约71% 之多;其次是休耕地补助,一年要用113亿元做补助。

他指出,还发现请领休耕地补助的16万人当中,高达58%不具农保资格,疑似是俗称的假农民

他表示,休耕补助请领人当中的第一名,休耕地多达29公顷,是在桃园,以一公顷领9万元计算,这个人每年就领了261万元,若以连续5年请领,就领了政府高达1305万元。

第二名休耕地22公顷,领5年就领了990万元;第三名休耕地9公顷,也领了405万元。

他呼吁农委会,除了活化休耕地政策确实落实,还要尽速修法,提高老农津贴的请领资格,否则台湾农业没有前景,因为农业预算都花在不具产业发展价值的开销上,甚至被浮滥请领津贴。

陈保基说,农委会将提修正案,明(2013)年立法院第一会期送草案修法,让老农请领津贴的门槛,从现行满65岁且纳保6个月以上,改为年满65岁且纳保6年以上。

他稍后回复国民党立委潘维刚时补充,目前请领老农津贴人口为64万5000人,其中投保满6年的人口有4万3000人,投保满15年以上的人仅占30%,换言之,真正从农一生而领老农津贴的人只占3成,所以明年一定要完成修法,落实上数调查资料,排除疑非真农民的人继续请领老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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