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祥谈媒体 勿忘社会责任

【新唐人2012年12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9日电)中央通讯社董事长陈国祥今天说明媒体社会责任表示,媒体应是真实的告知者、意见的沟通者及德行的教育者,希望媒体在证明及彰显存在价值的同时,不要抹杀社会责任。

“华文媒体高峰会”在高雄市佛光山佛陀纪念馆举行,议题为媒体的创新和责任。铭传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倪炎元、前立法委员陈文茜、新加坡、中国大陆和香港等重要媒体主管与会。

陈国祥在发表媒体的社会责任议题时表示,媒体享有新闻自由的同时,责任伴随而生,须承担和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

他说,媒体影响力广大、深刻、长远,须怀抱社会责任意识,且须自律,知所节制,有所不为,以免传播的内容对世道人心产生不良影响。

另一方面,陈国祥表示,媒体有公共性,可发挥告知、沟通、论坛、监督和教育作用,影响公共领域的运作及公民素养良莠,更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公民社会的成熟和发展。

何谓社会责任?他说,一般认为媒体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是为民主体制的健全发展与运行服务。

各界对社会责任的观点不同,陈国祥引用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所说,“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世间一切道德行为的总归。星云阐释的佛教义理,超越政治体制差异,可普遍用于每个社会,值得大家奉为媒体承担社会责任的圭臬。

他引用星云呼吁媒体要“存好心”,意思是“让自己的起心动念能够不断净化”。星云认为须以“戒”规范自己,“戒住则法住”,持戒就不会自私;不自私,贪念就不会生起。

陈国祥举一名正准备满载而归的媒体钜子的经营方式说,如果从媒体营利角度看,这名媒体钜子是成功的,但从社会责任履行观察,却极可非议。他希望媒体人首要的德行是持戒,才能做到星云开示的“止恶行善,饶益有情”。

他说,媒体能做的善行很多,重中之重,无非是承担民主体制守护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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