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电信中心自筹研发经费

【新唐人2012年12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3日电)NCC今天表示,财团法人电信技术中心以其自筹性业务收入支应研发经费,非由NCC补助经费办理。

媒体今天报导,部分政府成立的财团法人获得“钜额”补助,却几乎“零产出”,以交通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管的财团法人为例,投入超过新台币2.5亿元经费,但专利申请数全部“挂零”等于“缴白卷”。

NCC今天回应,NCC主管财团法人包括财团法人电信技术中心及财团法人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其中电信技术中心以其“维运号码可携集中式资料库”及“资通讯设备检测”等自筹性业务收入支应研发经费,非由NCC补助经费办理。

NCC说,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的补助,则非属研发经费性质。

NCC表示,电信技术中心为其永续发展,提升资通讯相关技术能量,自创设以来即重视技术人员的培育养成,并积极投入技术专利研究。

NCC说,经查电信技术中心于民国100年10月17日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递件申请发明专利2件,包括受话安全认证系统与方法、通话系统与方法;101年另有5件发明专利,中心已完成内部审核作业及签核程序,正进行专利代理人选商程序,预计102年初将完成专利递件作业。

另外,NCC说, NCC自99年度起每年编列新台币350万元补助财团法人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推动网站内容分级、儿童及少年安全上网机制业务,非属研发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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