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電信中心自籌研發經費

【新唐人2012年12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3日電)NCC今天表示,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以其自籌性業務收入支應研發經費,非由NCC補助經費辦理。

媒體今天報導,部分政府成立的財團法人獲得「鉅額」補助,卻幾乎「零產出」,以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的財團法人為例,投入超過新台幣2.5億元經費,但專利申請數全部「掛零」等於「繳白卷」。

NCC今天回應,NCC主管財團法人包括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其中電信技術中心以其「維運號碼可攜集中式資料庫」及「資通訊設備檢測」等自籌性業務收入支應研發經費,非由NCC補助經費辦理。

NCC說,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的補助,則非屬研發經費性質。

NCC表示,電信技術中心為其永續發展,提升資通訊相關技術能量,自創設以來即重視技術人員的培育養成,並積極投入技術專利研究。

NCC說,經查電信技術中心於民國100年10月17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遞件申請發明專利2件,包括受話安全認證系統與方法、通話系統與方法;101年另有5件發明專利,中心已完成內部審核作業及簽核程序,正進行專利代理人選商程序,預計102年初將完成專利遞件作業。

另外,NCC說, NCC自99年度起每年編列新台幣350萬元補助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推動網站內容分級、兒童及少年安全上網機制業務,非屬研發經費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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