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地价税 11/30截止

【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9日电)财政部今天提醒,101年地价税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每逾2天缴税将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

若逾期30天仍未缴纳,将移送强制执行。财政部提醒民众尽速于期限内缴纳。

财政部表示,若未收到地价税税单,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询或申请补发,台湾省各县市还可向所在地乡镇市公所查询或申请补发。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