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急救设备 卫署盼扩大

【新唐人2012年1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1日电)卫生署医事处副处长王宗曦今天说,盼扩大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AED),且全民急救教育向下延伸到国小。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上午并案审查紧急医疗救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容包含部分公共场所应有必要急救设备,且救护人员以外的民众,使用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规定。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苏清泉质询时表示,AED(俗称傻瓜电击器)电击1次成功概率80%,若公共场所能广泛设置,能帮助急需民众。

王宗曦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目前在捷运站、航空站等公共场所约设置有3000余台AED,约每10万人口15.2台。待相关法案通过后,若公共场所符合人口密集、老年人活动地点、偏远地区等条件,且工作人员有7成受过AED教育训练,希望扩大设置点。

她说,从民国99年开始办公共场所认证,目前已有36处完成AED认证。未来将持续扩大训练,并鼓励公共场所比照消防设备装设AED。

对于国民党籍立委蒋乃辛提案,公共场所每天有250名50岁以上成年人通过或聚集之地,应设AED。卫生署长邱文达在答询时表示,这是美国心脏学会建议,以世界标准来看,这是很好的方向。

王宗曦则说,会参考蒋乃辛提案方向,并规范在子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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