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修法不公布财产 非全部

【新唐人2012年11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3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说,研议修正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学者专家或企业界人士担任重要公股董监事不必强制公布财产,不是全部。

陈(冲)上午在立法院会施政总质询,回答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质询,有关为延揽优秀人才进入政府服务,府院高层思考研议修法,让部分公职人员申报财产后,不必强制公布财产一事,做了以上表示。

陈(冲)表示,这件事情10月25日在总统府财经月报就曾经提过,后来在一个场合大家讨论,因为有些重要公股的董监事,不是全部,牵涉到很多学者专家、企业界人士,要他们帮忙政府照顾公股利益。

杨丽环问“只针对企业界担任公股董监事?”陈(冲)说“对”,不是修订个人资料保护法,而是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陈(冲)说,这个制度是不是要检讨,可以参考国外做法。杨丽环质疑一旦修法企业界人士担任公股董监事可以不必申报或公布财产,会造成依法申报财产的阁员等差的感觉,成了B咖、C咖。陈(冲)说,这种误会当然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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