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拟修法 禁金融业经营广电

【新唐人2012年11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2日电)民主进步党发言人林俊宪今天说,民进党将推动广播电视法等修法,秉持“产金分离”原则,禁止金融业经营广电媒体。

民进党中午进行重大议题协调会报,会中讨论壹传媒交易议题。

林俊宪表示,民进党要求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相关资金来源,如果资金来源的确如传闻与旺旺集团总裁蔡衍明有关,这就是民进党反对的“跨媒体垄断行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应该驳回壹电视的交易案。

林俊宪表示,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已经提出广电三法修正草案,规定禁止跨媒体垄断,同时也应该秉持“产金分离”原则,立法禁止金融业经营广电媒体。

他说,产业金融分离条款在很多国家都有规定,这事普世遵守的准则,资金供应与资金需求者本来就要有所厘清。

与会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潘孟安表示,应该绝对禁止金融业跨足媒体业,也就是“媒金分离”。他说,如果让金融业介入媒体经营,恐怕会造成言论一元化,不利媒体的整体产业发展。

林俊宪说,民进党提案中规定“金融业负责人的二等亲以内人士,不得经营广电媒体”,同时也应协助员工成立工会,并在董事会里纳入劳工董事,以照顾员工权益。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