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勤纠纷 铁路警察告督察员

【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9日电)铁路警察局第四警务段玉里派出所李姓警察被督勤发现未值勤,结果遭督察员留置7小时,李姓警察愤而提出妨害自由告诉。

铁路警察局第四警务段副段长陈建次表示,这名李姓员警于今年8月间某晚,移送嫌犯到花莲地检署返回派出所途中,认为已完成工作,且时值深夜已下勤务而去吃宵夜。

李姓员警在外吃宵夜时,警务段的李姓督察员前往派出所督勤,却没看到李姓警察值勤,怀疑警察怠忽职守跷班,待李姓员警吃完宵夜返回派出所后,李姓督察员以调查为由,将李姓警察留置在派出所内长达7小时,期间禁止对外联系,也禁止外人来探视。

李姓警察不满李姓督察员的作法,认为自己已下班,且在下班时间吃宵夜也无不妥,但行动自由遭却无故限制,督察员涉及妨害自由,愤而提告。

陈建次表示,警务段在事发后进行行政调查,但双方各说各话且坚持立场,因当事人已提起诉讼进入司法程序,警务段不方便多做说明。

对于警察告督察员的罕见案件,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许建荣表示,检方将厘清双方对于服勤认知是否有误解,和查勤、留置作为是否过当等疑点,预期疑点厘清后应可很快就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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