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肇逃案 林丰德否认开车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25日电)屏东县东港镇3死3伤、驾驶肇事逃逸案,今晚拘提到案的林丰德,侦讯时否认是肇事车辆驾驶,他表示,驾驶是陈文昌。

检警在搜集的证据上,指向林丰德是肇事车辆驾驶的成分居大,陈文昌只是顶罪,警方下午3时15分持检察官签发的拘票,在东港镇拘提到林丰德。

林丰德在侦讯时,否认是肇事车辆的驾驶,他表示,驾驶是陈文昌,当时,车上有他、陈文昌和吴姓男子。

20日发生在东港镇187县道上的车祸,车号4579-WZ的BMW自小客车连撞2辆机车,造成3死3重伤,车里的人弃车逃逸,当晚陈文昌在律师陪同下出面投案,指自己就是肇事车辆驾驶,陈文昌指当时车里有自己、林丰德和吴姓男子。

由于陈文昌的年龄与体型,与事故现场目击者看到的人不同,再加上林丰德的儿子指陈文昌的儿子是肇事车辆驾驶,检方怀疑陈文昌是替人顶罪。

检方在侦讯陈文昌、林丰德儿子及吴姓男子后,再加上所搜集的证据,认为林丰德是驾驶的嫌疑重大,今天拘提林丰德到案。

林丰德是15年前被警方逮捕的十大枪击要犯,曾犯掳人勒索、杀人未遂等10多起重大刑案,最近才刚假释出狱。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