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死异乡死不详 保险公司免赔

【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6日电)李姓男子到大陆出差却客死异乡,李家认为是意外撞伤致死,申请千万保险理赔遭拒。法院认为李男死因不明,判保险公司免赔。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李男在民国99年奉公司指派到大陆江苏出差,刷卡买机票享有“海外旅游全程保障保险”。李家说,不料出差期间李男却在宿舍意外撞伤,送医后仍回天乏术,事后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新台币1000万元保险金却遭拒,因此提告求偿。

保险公司辩称,李男有心血管疾病宿疾,当地卫生所开立的死亡证明虽写李男是“意外撞伤(急促性缺氧致死)”,但究竟是指两者并存,还是两者有因果关系,却不明确。当地法医报告认为死者轻伤和死因无因果关系,家属无法证明李男死于意外。

法院一审采信保险公司说法,判决李家败诉。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认为卫生所根本没为李男诊治,开立的死亡证明书难以采信,李家办理后事时未依尸体检验报告建议,没有解剖尸体以确定死因,判决上诉驳回,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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