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死異鄉死不詳 保險公司免賠

【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6日電)李姓男子到大陸出差卻客死異鄉,李家認為是意外撞傷致死,申請千萬保險理賠遭拒。法院認為李男死因不明,判保險公司免賠。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李男在民國99年奉公司指派到大陸江蘇出差,刷卡買機票享有「海外旅遊全程保障保險」。李家說,不料出差期間李男卻在宿舍意外撞傷,送醫後仍回天乏術,事後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新台幣1000萬元保險金卻遭拒,因此提告求償。

保險公司辯稱,李男有心血管疾病宿疾,當地衛生所開立的死亡證明雖寫李男是「意外撞傷(急促性缺氧致死)」,但究竟是指兩者併存,還是兩者有因果關係,卻不明確。當地法醫報告認為死者輕傷和死因無因果關係,家屬無法證明李男死於意外。

法院一審採信保險公司說法,判決李家敗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認為衛生所根本沒為李男診治,開立的死亡證明書難以採信,李家辦理後事時未依屍體檢驗報告建議,沒有解剖屍體以確定死因,判決上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