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开发许可遭撤 国科会:讶异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1日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决撤销中科四期开发许可,国科会表示,由于这次判决异于先前两次判决,除讶异外,也会再了解判决理由,并配合内政部,研究后续司法处理。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并重申低用水、低排放的转型计划不变。

国科会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于民国98年间检送中科四期二林园区开发计划给内政部审议,经内政部区域计划委员会专案小组会议,采与环保署环评审查委员会并行审查后,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内政部核发许可函。

居民不服,提起诉愿遭不受理后,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内政部未优先考量科学工业园区及工业区都有过度开发、大量闲置土地未利用的情形,没有以钜资开发中科四期园区的必要性,因此撤销内政部原处分。

国科会发布新闻稿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8月23日及99年12月30日两度判决驳回居民请求,并经最高行政法院于99年10月22日及100年12月29日判决确定在案。这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却做成完全不同的决定,国科会已积极了解判决理由。

国科会表示,这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尚未确定,仍可以提起上诉;内政部开发许可效力目前不受任何影响。国科会将配合内政部,积极研究后续司法处理。

国科会重申,目前二林园区朝向低用水、低排放原则进行调整转型,能够达成兼顾环保、产业经济与地方繁荣三者并重园区,调整转型计划不受判决结果而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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