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揭发“他人”立功 或为薄熙来案埋伏笔

【新唐人2012年9月19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9月17日和18日,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根据官方说法,王立军揭发“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有分析认为,王的审判过程已为进一步审判薄熙来埋下伏笔。有学者此前向《新唐人》表示,王立军的案件背后隐藏着天大的足以置中共于死地的秘密,就是谷开来、王立军、薄熙来都涉入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而这个真相一旦被揭开,不仅把薄熙来至于死地,中共的政权马上就要土崩瓦解。

王立军有重大立功表现 或直指薄熙来

审理中,王立军的老友,辽宁女律师王蕴彩担任了王的辩护律师,她为王立军做了罪轻辩护。

辩护律师认为,首先,王立军主动向有关部门反应了薄谷开来的故意杀人的问题,对侦破该案有重要贡献;其徇私枉法犯罪系主动投案,应视为自首;其次,王立 军叛逃“事出有因”,系“犯罪中止”,其后主动离开美国领馆,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最后,其滥用职权不属情节严重,所犯受贿罪情节较轻。

最令人关注的是,王蕴彩律师提出,王立军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

这点在检方的起诉中也有所体现,检方也认为,王立军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中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中国律师张思之向德国之声表示,从整个新闻通稿来看,为薄熙来案埋下了很多伏笔。如王立军的重大立功表现语蔫不详,是举报谷开来还是举报薄熙来有重大立功表现?而不公开审理所涉的叛逃及滥用职权两项,他认为应该都和薄熙来有关:“这都涉及国家机密了,应该和薄熙来有关。”

《法广》上海特约记者曹国星报导中,引述上海律师张培鸿认为,徇私枉法,从轻;叛逃,从轻或者减轻;滥用职权,无所谓;受贿305万有点尴尬,根据刑法383条的规定可以判30个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近年的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的量刑往往偏轻。

报导还指出,对王立军的“重大立功表现”,以及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究竟指是谷开来的杀人案,或者是王立军的上级,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相关案件,目前外界仍难以查证。

云南律师尧宗梁认为“重大立功显然不是指谷,在徇私枉法中已作了评价,而且不能利用职务所掌握的信息立功。应当是指薄。”

有网友分析,“重大立功不应是指揭发谷,揭发谷的事在前面已说过了,明确是徇私枉法罪的从轻判处要件;而揭发其它案件,是针对王本人数罪并罚后的判决而言,肯定是其它特别重大案件。”

分析认为,王立军是公安局长,查办谷杀人案是他的分内职责,明知却不查办就是徇私枉法,哪有因为揭发谷在徇私枉法罪中“从轻”一次,又在总罪判决中“减轻或免除处罚”一次?因此,其它案件绝对不是揭发谷的事。

庭审王立军四宗罪 关键罪被掩盖

大陆官方报导,17日已秘密的审理是关于“叛逃”和“滥用职权”两罪,18日公开审理“徇私枉法”和“受贿”两罪。

根据官方说法,王立军对被指控四个罪名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时事评论员任百鸣向《新唐人》表示,王立军案件的真正的关键点,就是谷开来、薄熙来直接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以及利用尸体加工厂、贩卖尸体与人体标本大发横财。

近日,有北京消息人士相继向《新唐人》爆料,谷开来涉嫌“活摘器官”,是“出口尸体买卖”的主要执行者和联络人。而海伍德可能因为知道太多内幕,而遭到杀人灭口。

任百鸣说,“活摘器官”才是真正的导火索,这样的空前罪恶一旦被揭露出来,会形成对中共政权的强大的冲击力,这都是中共无法预计与控制的,所以官方是最担心这方面的事情,所以他就加以掩盖。

王立军案件 隐藏置中共于死地的秘密

从谷开来不顾身份,家财万贯的薄家,要杀死伍海德这个小人物来看,任百鸣认为,不可能向是外界所说的只是经济纠纷,最有可能的是,他们担心伍海德因为经济纠纷,会揭露这个薄熙来谷开来老底,而这个老底就是直接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以及尸体加工和贩卖人体(标本)这些罪恶。

时事评论员林子旭表示,这种罪恶在人类是历史上前所未有,其邪恶程度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心理承受范围,如果这种事情被全面曝光出来,中共政权马上就要土崩瓦解,这也是中共最为恐惧的。

任百鸣进一步表示,王立军在参与帮助他们杀人灭口的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也掌握了这个老底,那么,王立军就会成为他下一个灭口的目标,所以,王立军的担心实际上是合理的。所以,这件事情任何时候被揭露出来,曝光的时候,都可以把薄熙来至于死地。

林子旭也认为,谷开来的案子可以被中共刻意切割成简单的刑事杀人案件,但是王立军案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诡异,其每一个环节的曝光似乎都具备了冲垮中共的震撼力。他说:“王立军的案件背后隐藏着天大的足以置中共于死地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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