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人健保费 全民买单引争议

【新唐人2012年9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8日电)民间监督健保联盟今天表示,保障医疗人权,认同收容人纳入健保体系,然而有能力缴交保费的应自行缴付,不能由全民买单

二代健保明年上路,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表示,医疗权属健康权,也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收容人应纳入全民健保体系。

滕西华表示,由上百位健保专家规划以“家户总所得”为费基的二代健保中,将收容人费基与保费负担与全民相同。

滕西华说,去年1月在立法院一夕翻盘的二代健保制,为维持原“六类十四目”的投保分类,又考量收容人医疗人权,在第四类新增第三目。

滕西华指出,依法务部估计,全台约6万5000名收容人,再加上国防部军监收容人的“一般保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也就是全民买单

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长黄淑英指出,原本在家户总所得制下将收容人纳入健保体系,是让收容人依附家人纳保,翻盘过后新增第三目造成更多不公平,也增加法务部支出负担。

她举例,富少李宗瑞若判刑确定,依原家户总所得制的投保分类,以眷属身份依靠李父或李母等人投保,然而在翻盘过后的二代健保“第四类第三目”,则由全民买单。

滕西华说,第四类投保对象的平均保险费每人新台币1376元计算,每年政府支出的金额,可以补助近12万名失业劳工及其眷属保费,“这是最鲜明不公平处”。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同意收容人纳保,也建议回归原“六类十四目”并依“量能负担”,若属于第五类投保对象(低收入户者)由政府全额负担,如此才符合公平正义。

卫生署健保小组副召集人曲同光说,收容人在狱中服刑期间的医疗由政府提供补助,但目前法律没有规定收容人是否可以自行投保。

慈济大学公共卫生学系教授叶金川表示,将收容人医疗纳入健保很重要,收容人已无自由权,由政府提供食宿及医疗服务是基本人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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