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供掳鸽取财 依帮助犯简判

【新唐人2012年9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6日电)台中市陈姓男子将2存折以8000元代价提供掳鸽勒赎集团作为汇款账户。台中地检署依帮助恐吓取财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台中地检署今天公布的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27岁的陈姓男子辗转认识施姓男子,得知施男收购、租用他人存折,作为掩饰检警追查赃款流向使用。

陈男在今年1月将所有的2本金融账户存折交给施男,提供给某掳鸽集团使用,掳鸽集团成员架设鸟网捕捉赛鸽后,再依赛鸽的脚环得知鸽主的联系资料,打电话或传简讯给鸽主,恐吓若不汇款到指定账户,就不释放鸽子,或将鸽子杀掉。

案经鸽主报警,警方循线查获,并追查出陈男金融账户今年1至2月共有5名受害鸽主,各汇款新台币3000多元至6000多元,其中1名被害鸽主因心有不甘,仅汇款1元。

检察官以陈男提供账户给掳鸽集团使用恐吓侵害他人,依帮助恐吓取财罪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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