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方:依审计规定海巡署得还钱

【新唐人2012年9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5日电)国防部今天说,依据政府政策调拨装备给海巡署,都是编制内武器,按审计部规定,海巡署得还钱,国防部再把钱归垫国库。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4日考察太平岛,委员会召集委员林郁方带回椰子要送给国防部长高华柱;林郁方表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收到国防部账单,这次移交武器,海巡署须付新台币1亿余元,希望用这颗椰子抵帐,不要向辛苦防守的海巡署收钱。

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上午于国防部例行记者会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国军每项武器与装备都是有帐的,要移拨海巡署或其他单位,都要完成有价评估。

他说,按审计部要求,虽然都是公务部门,“受方”还是得依据等项价值,回拨“给方”,再缴回国库。

罗绍和说,这些装备并未除役,属堪用,还是编制内武器,国防部理解立委建议,但必须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媒体询问海军陆战队未来是否会重回太平岛驻防?他表示,国防部会依据国家政策办理。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5月通过相关决议,针对南沙群岛火力状况,要求国防部依海巡署需求,提供120迫炮及40公釐炮。国防部日前表示,配合海巡署强化南沙太平岛防务,一切按既定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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