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改“违法行为矫治” 新瓶旧酒?

【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讯】在中国实行了50多年的劳教制度,多年来倍受各界的诟病,有律师形容它是违宪违法的怪胎;近日中共官方发布消息说,甘肃、山东、江苏、河南四地作为试点进行劳教制度改革,不过,大陆民间普遍呼吁废除劳教制度,而不是进行所谓的改革。

大陆媒体近日报导,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的四地正进行劳教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工作由违法行为矫治委员会负责。

北京人权律师唐吉田:“从根本上来讲,是应该把这样一个无论从历史和现实、还是从未来看都是一个法律领域的一颗毒瘤,应该把它彻底摘除掉,而不是进行某种保守的治疗。”

报导说,目前南京已成立矫治委员会小组,矫治委员会仍设在公安局,组长由公安局长担任。究竟这与过去公安机关不经法院审判,直接就可将人送劳教所关押有多大不同?

北京舜和律师所刘巍律师:“我的观点是取消,既然它(劳教制度)是一个违反法律、违反中国宪法的一个规定,就应当是取消。”

源于1957年的劳教制度,是为了配合当时“镇反”运动所建立的,在这个制度下,公安机关不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就能将人投入劳教场所关押,最久可以关四年。

据网友披露,彭水县一位任姓民众,因为在其QQ空间,腾讯微博上关注、浏览、复制、粘贴、转帖、发帖等方式发表100多条官方认为的所谓负面言论和资讯,结果遭劳教二年。              
有网友说,劳教制度的功效一是压制和排挤异己,保障独裁的权力;二是镇压百姓,扩张腐败。近期官方喉舌新华网曾经进行投票调查,结果有将近八成七民众赞成废除劳教制度。                                        
新唐人记者徐风、郑欣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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