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毒杀情夫 重判15年

【新唐人2012年8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4日电)女子洪秀娟与已婚的陈姓男子交往,因不满男方与林姓女友交往等情感纠葛,用农药毒死陈男。最高法院今天判洪女15年确定。

根据法院判决书,已婚的陈姓男子在民国94、95年间与一名林姓女子交往,并共同在草屯地区同居、经营家庭麻将。陈男后来认识同样在草屯地区经营家庭麻将的洪秀娟后,两人也于99年间成为男女朋友。

洪女因与林女赌客来源重叠,又因多角感情及家庭麻将经营问题争风吃醋,与陈男交往7个月后提出分手。陈男因不愿与洪女分手,常去洪女经营家庭麻将的地方闹事,要求洪女与他复合。

洪女因不胜其扰,去年1月间趁陈男邀约见面时,在车上将原想自杀用的农药混和饮料让陈男喝下,并佯称陈男喝醉无力,找人将倒在车外的陈男搬移到后座,她则趁隙逃逸。陈男因延误救治死亡。

全案一、二审时,洪女都被依杀人罪判刑15年。最高法院这次驳回被告上诉,洪女被判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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