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毒殺情夫 重判15年

【新唐人2012年8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女子洪秀娟與已婚的陳姓男子交往,因不滿男方與林姓女友交往等情感糾葛,用農藥毒死陳男。最高法院今天判洪女15年確定。

根據法院判決書,已婚的陳姓男子在民國94、95年間與一名林姓女子交往,並共同在草屯地區同居、經營家庭麻將。陳男後來認識同樣在草屯地區經營家庭麻將的洪秀娟後,兩人也於99年間成為男女朋友。

洪女因與林女賭客來源重疊,又因多角感情及家庭麻將經營問題爭風吃醋,與陳男交往7個月後提出分手。陳男因不願與洪女分手,常去洪女經營家庭麻將的地方鬧事,要求洪女與他復合。

洪女因不勝其擾,去年1月間趁陳男邀約見面時,在車上將原想自殺用的農藥混和飲料讓陳男喝下,並佯稱陳男喝醉無力,找人將倒在車外的陳男搬移到後座,她則趁隙逃逸。陳男因延誤救治死亡。

全案一、二審時,洪女都被依殺人罪判刑15年。最高法院這次駁回被告上訴,洪女被判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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