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法草案 估11月底送立院

【新唐人2012年8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2日电)营建署今天表示,国土计划法草案初步获6共识,预计9月召开部会研商会议及公听会,11月底送立法院审查。

营建署表示,汇整国土计划法草案目前面临重要议题,分别在7月2日、8月3日及8月8日邀请专家学者、相关部会及立法委员,针对国土复育条例(草案)是否纳入草案、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制度、民众参与机制、海岸及海域是否纳入适用范围、特定区域计划与都会区计划等6大重大议题,召开座谈会。

官员表示,初步达多项共识,包括在国土复育条例(草案)是否纳入,维持行政院政策立场,将国土复育条例(草案)的补偿救济及权利保障等2重要精神纳入。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方面,则因应原住民族特殊土地使用需求,将会同原住民族主管机关拟定土地使用管制规定。

开发许可制度方面,将另订专法。

此外,海岸及海域是否纳入,则在行政院政策决定另订海岸或海域专法前,国土计划法草案仍将海岸及海域纳为适用范围;国土计划法草案不另拟特定区域计划与都会区计划。

营建署官员表示,期望建立国土利用秩序,预计未来将国土功能分区,依土地资源特性划分“国土保育地区”、“农业发展地区”、“城乡发展地区”及“海洋资源地区”,予以公开,并登载在地籍誊本上。

官员表示,希望引导未来不要在“国土保育地区”及“农业发展地区”进行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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