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协议签署 朝野立委各有意见

【新唐人2012年8月10日讯】八次江陈会,两岸签署投保协议。对此,民进党立委今天表示,人身自由24小时通知机制有缺陷,所以像钟鼎邦一样,被罗织罪名的案件还会再出现。而国民党立委则说,在投资争端解决方面,虽然谈判方已经争取纳入台湾仲裁机构,但怎么落实,还有很长的工作要做。

两岸投保协议,台湾海基会说不满意,但可以接受。不过在野立委批评,这是一只不对等条约。

因为在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通知方面,大陆规定“公安机关只能通报当事人在中国的家属、当事人在中国的投资企业”。而台湾刑诉法则明定,押票必须送达被拘留者“所指定的亲友”,两方权益大不同。

而更令外界担忧的是,如果在大陆被扣上“国安”及恐怖行动的罪名,则不在通知范围内。

民进党立委郑丽君:“现在钟鼎邦还在中国的拘留里面,而我们签下的是一个不对等的条约,只要冠以危害国安,就可以任意地拘捕,钟鼎邦就是因此身陷囹圄,所以我们很担心,这个一旦生效以后,未来是不是有更多所谓合法的钟鼎邦们。”

至于在投资争端部分,经济部称,在P2G,投资人对政府的纠纷上,有五大解决途径,其中大部分都是目前已有的途径。

而在台湾公权力可以介入的“协处”,保障只限于“征收”以及“重大”的案件,拥有仲裁员资格的律师立委李贵敏说。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台商受到合理公平对待之前,(大陆)行政处分应该要暂停,我认为只要台商受到不合理公平对待的时候,他就不应该限于他是不是一个‘重大’案件, 还是不‘重大’案件。”

另外在投资人对投资人方面,原来大陆规定,只能选择大陆的仲裁机构,即使允许台湾仲裁员加入,也多是橡皮图章。现在确定纳入台湾仲裁机构,但重点是怎么在对岸落实。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相关单位他要有一个窗口,他要让台商知道,他在他的合同里面,他应该要有一个仲裁争议解决机构,应该要选择台湾的仲裁机构,同时他也要持续跟对岸沟通,这样的合同,以选择台湾仲裁机构的合同,将来在审批的过程当中,他是不会产生障碍的。”

横跨海两陆会、经济部与法务部的投保协议,是两岸谈判最久的协议,其中包括台商在大陆的人身安全与投资问题,如今协议签署完毕,究竟是又一个中共化妆术,还是台湾政府的交涉筹码,持续受到检验。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政祥、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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