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旺中案没续审可能

【新唐人2012年7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30日电)NCC今天召开委员会确认旺中案会议记录,并做成行政处分书,将尽快送达旺中宽频。NCC说,已做出有条件通过决议,没有续审可能;如果不履行附停止条件,并购许可就不会生效。

至于媒体询问旺中宽频如果不愿意履行附停止条件,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法律事务处长谢焕干表示,未来发展要看新任NCC委员如何处理,相关问题是假设性,现在无法确定。

NCC25日有条件通过“旺中并购案”,并做出3项附停止条件及25项附负担要求。

NCC确认旺中案会议记录,做成行政处分书。NCC主任委员苏蘅表示,NCC将尽快把处分书送达旺中宽频,等旺中宽频收到后,并购案决议就开始生效。

她说,旺中宽频27日已将25项承诺送到NCC,包括2年内完成全面数位化,到民国103年将投资新台币83亿元,106年累计达到102亿元等承诺。

苏蘅表示,希望旺中集团总裁蔡衍明当领头羊,带动其他业者,让台湾朝数位化迈进。

另外,NCC在3项附停止条件中,要求旺中宽频与中天新闻台切割。NCC参事黄金益说,中嘉网路拥有相当数量的订户,NCC才会做出这样的附停止条件,限制不能操控新闻频道。

黄金益表示,旺中并购案中,吉隆等11家公司就占有线电视平台市场约23.55%,如果加上宝福、新永安等订户数,就达到约27.59%,已超过1/4占有率,足以产生极大影响力。

谢焕干也说,NCC对旺中案已做出有条件通过的决议,没有续审的可能,假如旺中不履行3项附停止条件,并购许可就不会生效;NCC没有订出附停止条件履行期限。

媒体询及旺中宽频如果不愿意履行附停止条件,谢焕干表示,旺中宽频可提出行政诉讼,如果胜诉,NCC就必须重新审议,但NCC可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另外,旺中宽频也可调整股东结构后重新送件,但要看NCC如何认定,如果NCC认为属相同案件,则可维持原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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