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6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仁今天表示,公股事业应设立劳工董事制度,让劳工有机会参与公司决策,有助监督公司营运。
吴育仁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国营事业或有公股的企业,虽设有公股董事,但似乎没有善尽监督责任。
因此,吴育仁提案修改国营事业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列国营事业移转民营后,政府持股超过20%以上时,应至少有1席次,由原国营事业主管机关聘请工会推派的劳工董事。
他说,劳工的命运和事业发展紧密连结,设立劳工董事不仅激励生产线士气,提高生产效率,也更能有效监督,减少黑箱作业可能性,让公股事业检讨更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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