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8月执行工读劳动检查

【新唐人2012年7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6日电)劳保局今天表示,抽查雇用工读生较多的事业单位劳保加保情形,近3年违反劳保条例遭裁罚比例,从民国98年18%降至去年8%。今年仍将严格执行“工读生劳动条件专案检查”。

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局统计,雇用工读生行业前10名依序是连锁便利商店、餐馆、连锁童装药妆业、饮料店业、补习班教育服务业、理发美容业、面包食品业、保健食品批发业、未分类五金制造业和加油站业。

劳委会每年8月暑假期间都会启动“工读生劳动条件专案检查”,由劳动检查单位、劳保局执行抽查工作。劳保局总经理陈益民说,去年查到多是违法情事为“应加保而未加保”。

劳委会今年将配合劳动检查单位,锁定上述行业别,加强宣导及查核,以保障工读生的权益。陈益民提醒打工族,同时从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读生,如果服务单位都是雇用员工5人以上的公司,各雇主都应办理参加劳保,不可以择一加保。

至于一般投保单位,劳保局去年执行“安心加保专案”,今年延续该专案理念,扩大执行“加保维薪专案”,预计到12月底专案报告出炉。

陈益民说,“加保维薪专案”预定锁定2.5万事业单位,查察到职加保情形、如果平均投保薪资水准低于同业、事业单位一半以上劳工都以基本工资加保,都会被列为优先查核的对象。

劳保局呼吁事业单位,只要雇用员工1人以上,就是就业保险强制投保单位,雇用5名员工(包含工读生、临时工)以上事业单位,就是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的强制投保单位。事业单位应该在员工到职当天,就为员工申报加保。

劳保局表示,没有依上述规定申报的公司行号,经查明属实,劳保部分将核处4倍罚锾、就保部分核处10倍罚锾。如果因事业单位延迟申报或未申报加保,导致员工遭受保险给付损失,事业单位须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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