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5日电)15年前因资方关厂失业的东菱、联福自救会,昨晚夜宿劳委会大门。今天上午再会师其他劳团约200人于劳委会前抗议声称,如今被国家追讨贷款,二度伤害更甚当年资方无情。
1996年,全台各地出现多家恶性关厂情事,联福、福昌、东菱、耀元等关厂失业劳工组成自救会,并激烈抗争,要求政府“代位求偿”。
1997年5月,东菱自救会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门前举行“政府绝情 工人绝食”行动。之后,前劳委会主任委员许介圭宣布订定“关厂歇业失业劳工促进就业贷款实施要点”。当时劳工认知,这个贷款是劳工依法应得,虽无法从资方领得资遣费或退休金,形式虽是“贷款”但实质是政府“代位求偿”。
15年后,当初贷款的失业劳工多已年迈。他们在今年6月中陆续收到追缴通知,东菱失业劳工更收到法院寄发的支付命令,若不偿还可能遭强制执行。
东菱自救会成员之一刘锦昌,今天上午穿着当年的东菱制服到劳委会大门前抗争。今年63岁、积欠贷款新台币84万元的刘锦昌说,当完兵后就到东菱上班,工作近24年,50多岁快要退休时,竟遇到公司恶性倒闭。
刘锦昌回忆,当时的年纪要重新找工作很困难,加上有11个月薪水没领到,3个小孩正在念书、当兵,是急需用钱的时候,还要靠母亲去借钱20多万元来解决生活开销,实在很苦。
抗争劳团指称,因为当年的劳委会失职,没有制定失业给付、没有退休金个人账户、没有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没有就业希望工程、没有就业启航计划、没有多元就业方案、没有劳保纾困贷款,也没有国民年金,仅有“促进就业贷款”来弥补政府失职,“该为劳工做的保障都没做,怎么能让当年受害的失业劳工承担,甚至15年后还来向失业老工讨钱?”
抗争劳团认为,这笔贷款是劳委会欠失业劳工的历史债务,是政治问题,如今劳委会将这个问题解释为失业劳工与银行间的民事纠纷,是混淆视听。
劳团要求,现任劳委会主委王如玄,应立即停止一切司法追讨动作,给他们一条生路;尽速修法,将劳工工资、资遣费和退休金,列为最优先清偿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