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人致残 男判刑9年2月

【新唐人2012年7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3日电)彰化县1名曾姓男子和前妻离婚后,误认林姓男子为前妻黄姓女子的男友,对林姓男子泼硫酸,造成林姓男子左眼失明,彰化地院今天判处曾姓男子有期徒刑9年2个月。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书指出,曾姓男子和黄姓女子离婚后,想复合被拒后心有不甘,得知前妻和男友汤姓男子在台中市龙井区同居后伺机报复,不过曾姓男子却误认向汤姓男子租房子的林姓男子是前妻男友。

曾姓男子先破坏林姓男子的汽车,林姓男子听到汽车发出警报声下楼查看,曾姓男子趁机把硫酸朝林姓男子的脸部、躯体泼洒,造成林姓男子脸部、颈部等多处灼伤及左眼失明。

曾姓男子在法庭上虽否认涉案,不过,地院法官根据录影监视画面及证人证词,认为曾姓男子犯后否认犯下的重伤害行为,也没有赔偿对方,未见反省之意,犯后态度不佳,依伤害等罪嫌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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