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iPad商标案 18亿和解

【新唐人2012年7月2日讯】(中央社台北2日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透过微博对外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约新台币18亿元)。

深圳唯冠是台湾唯冠集团在大陆的子公司,台湾唯冠之前将2000年注册的iPad商标权出售给苹果,但深圳唯冠公司表示,这项出售并不包括iPad在大陆的商标权,于是控告苹果在大陆贩卖iPad侵权,并在大陆多个城市申请查封。

去年底,苹果向法院提起深圳唯冠侵犯商标权的案子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今年1月5日,苹果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微博上表示,已于6月25日向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苹果公司需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

广东高院的微博也说,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此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也向大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新浪科技网引述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表示,“(iPad商标权案)调解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但公司接受这一和解金额”。

这项消息代表苹果公司已经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正式达成和解,苹果的iPad系列将很快在大陆上市;双方缠讼期间针对苹果公司及其经销商的一系列起诉、查封等行为也将终止。

新浪科技网报导说,苹果iPad已经通过大陆3C认证及电信入网许可,和解后将可尽快打入大陆市场。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