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喂寿山猕猴 违者罚3千

【新唐人2012年6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3日电)喂食高雄柴、寿山猕猴,当心吃新台币3000元罚单。内政部公告“寿山国家自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明订禁止喂食猕猴,若经劝告不听,单次裁罚3000元,即日起开罚。

栖息在寿山地区的台湾猕猴被誉为“寿山的精灵”,近年却因柴山、寿山及半屏山猕猴“猴满为患”,寿山国家自然公园筹备处估计超过1000只,民众长期喂食改变猕猴觅食习惯,脱序猕猴骚扰民家案例频传,连立委在立法院质询时也曾关切。

内政部依据国家公园法订定“寿山国家自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明订“禁止喂食猕猴及其他野生动物”,若经劝告不听,违者单次罚锾3000元,让民众喂食柴、寿山猕猴的行为有裁罚依据。

“寿山国家自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也规定,禁止喂食流浪动物及放生、弃养猫狗等豢养动物,违者单次也可罚3000元。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