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下乡”运动是对基本人权的大规模侵犯

【新唐人2012年6月11日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上山下乡运动不但制造了无数个人和家庭悲剧,而且为腐败的发端人为地制造了一个源头。要论毛时代的“清廉”和今日中国的贪腐之间的传承,上山下乡运动也可以提供一个链接。

由梁晓声编剧的《知青》最近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后,在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再一次引发了究竟如何看待毛时代中国的争论。

今天在中国,对毛泽东时代的很多运动和政策在价值和是非意义上的评判仍然常常会陷入逻辑的混乱和概念的迷宫,最常见的就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和“那是为了”等等。一旦陷入这个迷宫,到头来对任何重大的历史事件的讨论会都不了了之,难有一个公认的定论。

一个有起码理性的民族,对待这样涉及千百万人命运的运动和政策应该有两个最简单的也能够共享的标准:第一是看它们有没有违背法制,第二是看它们有没有侵犯基本人权。其他方面都是可以人言言殊的。

从这两个标准来看,上山下乡运动有它违背法制的一面,但更重要的是它在两个方面大规模地侵犯了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
第一,它无视人民的居住权,在和平年代强迫人民大规模地迁移;
第二,它无视人民的家庭团聚权,强迫亲子分离,拆散家庭。

如果说居住权还是人类社会的概念,那么血亲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甚至不是人类所特有的,也是动物社会的常态。

很多人说上山下乡运动从经济上说是为了缓和城市的就业问题,这当然是对的。但问题是:是谁制造了这个就业难?计划经济失败,城市就业困难,于是让人民来承担后果,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强迫他们迁移或者拆散他们的家庭。毛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经济学家。

由上山下乡运动给无数知青带来的悲剧性的事件,从生命虚掷到满身伤病或者女青年受性侵,应该放在基本人权这个框架下来看。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形形色色的个人悲剧当然就难以避免,甚至本来就是人权没有保障的必然后果。

那么有没有人心甘情愿地让自己的基本人权被侵犯?当然有,而且在那个制度下可能有成千上万,因为在那个制度下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人权,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个人权。

从这个角度,也完全可以解释人民公社制度。和强迫城市青年迁移相反,公社制度是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城市青年没有居留权,农村的农民是没有迁移权。二者相辅相成,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就是这个体制,这两面就是它控制社会的手段。

吊诡的是,被宣传为改造灵魂塑造新人的上山下乡运动和今日的腐败有直接的联系。今日腐败的根源至少可以追溯到70年代的走后门。走后门就是权势阶层对于公共资源的垄断,这种公共资源在极度贫穷的毛时代很稀缺也很低级很原始,尤其在无数“知青”中,无非就是招工招干招兵招工农兵学员,或者是一纸病退证明。为了争夺这可怜的一点公共资源,权势家庭的子女走后门,其他的则从“潜规则”挤进后门。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在文革初期红卫兵打打杀杀之后进一步败坏的。

甚至毛本人也不甘人后,从中南海的后门把“身边工作人员”送进北大,挤占“工农兵学员”的名额,于是北大历史系一下就出现了几个谁都不知道来历的妙龄女郎。当时中央文件传达“最新最高指示”,曰:从前门进来的不都是好人,从后门进来的也不都是坏人。这是典型的毛式诡辩。

因此,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上山下乡运动不但制造了无数个人和家庭悲剧,而且为腐败的发端人为地制造了一个源头。要论毛时代的“清廉”和今日中国的贪腐之间的传承,上山下乡运动也可以提供一个链接。

—— 转自《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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