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7日电)配合法官法7月6日上路,考试院今天修正通过律师考试规则,法官及检察官必须取得服务纪录良好证明文件,才能申请免试、取得律师考试及格资格,阻断不肖司法官转任律师的后路。
现行专技高考律师考试规则规定,曾任或现任法官或检察官,随时可以向考试院申请全部科目免试,取得律师考试及格证书。不过,这项规定让部分司法官就算被监院弹劾、移送公惩会或被免职,还是可以马上转任律师,引发社会质疑。
去年立法院通过的法官法规定,实任法官、检察官于自愿退休或自愿离职生效日前6个月起,具有司法院或法务部派令、铨叙部铨叙审定函及服务机关出具的服务纪录良好证明文件,得向考选部申请全部科目免试,以取得律师考试及格资格。
配合法官法7月6日将上路,考选部今天也通过修正专技高考律师考试规则,纳入法官法条文内容,阻断不肖司法官转任律师的后路。
至于“服务纪录良好证明”要具备哪些条件,考选部官员说,这部分正由司法院、法务部研订,考选部将配合办理。
根据考选部统计,民国99年有66人通过律师考试全部科目免试,其中22人是法官、44人是检察官,人数创10年新高;100年有52人通过律师考试全部科目免试,其中法官33人、检察官19人;101年截至5月,有25人通过免试,其中法官7人、检察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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