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议长选举亮票 两人缓起诉

【新唐人2012年5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3日电)民国99年底高雄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市议员黄淑美、康裕成涉嫌亮票并认罪,高雄地检署今天予以缓起诉处分,但两人需接受法治教育及提供义务劳务。

99年12月25日高雄市正副议长选举,雄检当天派检察官到场观看和搜证,事后并勘验搜证录影带,发现有疑似亮票情事后,发出传票传讯议员到案调查侦办。

高雄地检署表示,两人涉嫌以“注视确认选票盖章处”、“吹干油墨,摊开选票”等方式 亮票,处于他人得以知悉选票内容的情状,触犯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因涉案情节轻微,予以缓起诉处分,并接受法治教育及提供义务劳务。

高雄地检署侦办这起亮票案,目前有市议员53人坦承犯行获缓起诉处分,有1人与检察官达成认罪协商判缓刑,有3人因不认罪移送法院审理,9人仍由检方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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