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纠纷 男恐吓判拘役

【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2日电)郭姓、朱姓男子因热水器水温引发纠纷,郭趁朱在房内躲避他人时,以“现在有没有被逼疯的感觉”恐吓朱;台湾高等法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将郭男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确定。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郭姓、朱姓男子都是台北市饶河街某房屋的分租房客,因共用浴室热水器,两人常因水温调节问题而有嫌隙。

朱男于民国99年12月间不满郭随意调节温度,持棍棒敲击郭男的浴室门板(朱被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确定);郭男事后心生不满,于去年1月间到朱男房间想找朱理论。

两人争吵并互吐口水时,朱男不小心将口水误吐到另名前来探视的张姓房客,张男不满,与友人回房要拿铁棍,朱男见状赶紧躲回房内;郭男随后趁张男等人敲打朱男房门时,以“现在有没有被逼疯的感觉了”等语恐吓朱男;朱男报警。

法院一审审酌郭男的犯罪动机、目的等情状,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高院驳回郭男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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