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控告焦仁和 北检分案

【新唐人2012年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9日电)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不满前海基会副董事长焦仁和持她的资料,寄名华达海运股票,控告焦仁和等人涉犯伪造文书等罪嫌。台北地检署今天分案交由检察官陈韵如侦办。

洪秀柱日前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她太信任老同学焦仁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资料被焦仁和拿去寄名在华达海运公司股票名下。她除了控告焦仁和涉犯伪造文书罪,并控告她的华达海运股东秦杰妨害名誉。

秦杰日前召开记者会,出示盖有洪秀柱印的华达股票,指洪秀柱迄今持有华达股票30万股,但却从未支付股款给华达。秦杰说,洪秀柱收受不法利益,与焦仁和等人联手诱骗无辜的投资人入股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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