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前交长被控 罪名成须自辩

【新唐人2012年3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郭朝河吉隆坡9日专电)马来西亚前交通部长林良实被控欺诈内阁案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我抗辩,这项全国瞩目且涉及近10亿令吉(约新台币近100亿元)弊案因此掀起新高潮。

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布,林良实涉及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土地交易欺诈案表面罪名(被控罪名)成立。判词指出,由于内阁同意只以10亿8800万令吉购地,巴生港务局最后却支付高达18亿令吉的购地费用,年利率换算结果超过底价的7.5%,抵触刑事法典第418条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皆有。

林良实今天走出法庭后表示,他将选择出庭自辩,但会先与律师讨论自辩方式。根据法庭程序,自辩的方式有3种,即在证人栏(区域)内宣誓自辩、在被告栏内自辩及保持缄默。

辩方稍早前透露,一旦林良实被控罪名成立,辩方将传召首相纳吉及两名前首相马哈地和阿布杜拉出庭。不过,后来改口表示只需传召特定的部长配合。

现年67岁的林良实是大马最大华基政党–马华前总会长。他于2010年7月29日被控欺骗、诱使和蓄意隐瞒内阁,在批准巴生港口英达岛购买价值超过10亿8千万令吉土地以发展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PKFZ)时,额外征收7.5%年利率、约7亿2000万令吉费用。

本案于去年8月1日开审,在长达3个多月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25名证人出庭作证,并提呈大量解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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