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交長被控 罪名成須自辯

【新唐人2012年3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9日專電)馬來西亞前交通部長林良實被控欺詐內閣案罪名成立,必須出庭自我抗辯,這項全國矚目且涉及近10億令吉(約新台幣近100億元)弊案因此掀起新高潮。

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布,林良實涉及巴生港口自由貿易區土地交易欺詐案表面罪名(被控罪名)成立。判詞指出,由於內閣同意只以10億8800萬令吉購地,巴生港務局最後卻支付高達18億令吉的購地費用,年利率換算結果超過底價的7.5%,牴觸刑事法典第418條條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處最高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皆有。

林良實今天走出法庭後表示,他將選擇出庭自辯,但會先與律師討論自辯方式。根據法庭程序,自辯的方式有3種,即在證人欄(區域)內宣誓自辯、在被告欄內自辯及保持緘默。

辯方稍早前透露,一旦林良實被控罪名成立,辯方將傳召首相納吉及兩名前首相馬哈地和阿布杜拉出庭。不過,後來改口表示只需傳召特定的部長配合。

現年67歲的林良實是大馬最大華基政黨–馬華前總會長。他於2010年7月29日被控欺騙、誘使和蓄意隱瞞內閣,在批准巴生港口英達島購買價值超過10億8千萬令吉土地以發展巴生港口自由區計劃(PKFZ)時,額外徵收7.5%年利率、約7億2000萬令吉費用。

本案於去年8月1日開審,在長達3個多月審訊期間,控方共傳召25名證人出庭作證,並提呈大量解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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