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媒体诽谤除罪化 马裁示研议

【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29日电)中国国民党中常委邱复生今天在中常会提案推动新闻从业人员“诽谤罪的刑事除罪化”,以落实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对此,党主席马英九裁示交由相关单位研议。

国民党下午召开中常会,邱复生在临时动议时,提案推动新闻从业人员“诽谤罪的刑事除罪化”。他认为,台湾因新闻自由缺乏保障,在国际评比中遭降等,甚至因媒体新闻报导使相关主管等被连坐科以刑责,已违背公平正义原则,造成新闻业成为高度危险行业。

对此,邱复生认为,为落实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推动新闻从业人员“诽谤罪的刑事除罪化”,这在高度开放的民主社会是很重要的一大步。此一提案,获得中常委姚江临、谢坤宏、刘大贝、李德维、颜婵娟等人连署。

邱复生在案由当中指出,台湾民主化已经是华人世界的典范,全面落实言论自由更是先进国家的具体指标,但仍欠缺“诽谤罪的刑事除罪化”这一小步。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向来是社会民主化、自由度与透明度的评比指标,在相关国际评比中,台湾更因为新闻自由缺乏保障而遭降等,许多记者,甚至新闻主管都常因为新闻报导内容吃上刑事官司,让新闻业成为高度危险的行业。

他认为,法务部应持开放思维,落实言论自由精神,将媒体涉及诽谤罪的刑事部分除罪化,藉由救赎新闻工作者,展现言论自由的普世价值,除可有效提升人权保障,还可进一步落实台湾民主化。

马英九听取后,裁示交由相关单位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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