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油气田开发环差 补件再审

【新唐人2012年2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日电)环保署今天审查“高雄外海F构造油气田开发计划”环差变更,因开发单位台湾中油公司此次提出部分变更内容背景资料缺乏具体科学数据,环评委员共识要求“补件再审”。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上午召开“高雄外海F构造油气田开发计划”环差专案及“A8601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第3期计划”第7次环差专案两案并审会议。

台湾中油公司表示,此开发案是为了调节天然气市场供应机能,配合国家整体能源政策,计划在高雄外海西方100公里处,开采F构造天然气,而“高雄外海F构造油气田开发计划”早在民国95年就已通过环评审查,但一度因原物料上涨而暂缓开发,99年重启计划,去年4月取得开发许可。

中油说,复办分析时,因部分设计与原环评内容有差异,所以进行此次变更。变更内容包括海域生产井口数减少及生产平台规格修正,海底管线铺设与路径变更,陆上接收站用地改变及环境保护对策修正。

但环评委员认为,开发单位仍未具体提供部分科学数据,因此要求开发单位须针对海底管线铺设变更后有更详尽的说明;此外,变更后对海床坡度环境冲击差异也应有分析、废弃物钻屑弃置对环境适宜性及现况海底断层资料环境分析,都应再补充。

环评委员共识决议两案“补件再审”,开发单位应补充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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