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前代表律师:赖昌星认罪非自愿 被逼演戏

【新唐人2012年1月1日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案件的审理一直受到外界的瞩目。30日,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社报导说,赖昌星已经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也依法侦查终结。按照中国的法律,赖昌星应该免于一死。而曾代表赖昌星的加拿大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认为,赖昌星认罪仅是按照中共当局的剧本“演戏”,绝非赖自愿认罪,他此前就预料,赖昌星不会得到公平审讯。

大陆媒体12月30日报导,远华走私集团涉嫌主犯赖昌星一案在中国侦查终结,近日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厦门检方已受理此案。据报导,赖昌星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他本人或指示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巨额行贿。
但中国媒体的报导未提及何时对赖昌星案进行审判。

赖昌星案件突然在2011年岁末宣布侦查终结,中共当局对赖昌星案件一直秘密审讯,外界对审讯过程毫不知情,加之一直盛传有中共高层涉入此案,赖昌星突然认罪,引起坊间猜疑。

加拿大《星岛日报》记者周五曾分别致电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与外交部,要求对赖昌星认罪表示意见,但到截稿为止,一直没有接获回复。

此外,曾代表赖昌星的加拿 大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表示,案件发展完全在他的预期内。他认为,有关报道指赖昌星认罪仅是“演戏”,并不是赖昌星自愿认罪。他指出,中共政府主要是想把赖昌星作为反贪污的“人版”,他不会得到公平的审讯。

马塔斯周五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透露,他最近与赖昌星家人联系过,但他没有透露细节,和与具体与谁联系。他希望,能中共当局能履行此前对加拿大的承诺,包括赖昌星不会受虐待或被处死,并会获得公平审讯。

马塔斯表示,他不相信中共当局会真正就案件展开调查,他认为,当局会按照编好剧本演戏。但会让赖昌星的认罪形式合法。

他相信,媒体的报导内容没有实质意义,因为认罪绝非自愿。他猜测,赖昌星是被迫接受中共当局的安排。他同时还表示,一旦中共当局官方公开审讯,加国官员应该派员出席赖昌星的公开聆讯,同时也应争取出席闭门聆讯,但没有相关人员跟他联络。

他还猜测,赖昌星在中国的代表律师估计会按共产党的要求指示去行事,赖昌星本人意愿并不起作用。

赖昌星以走私、行贿罪被侦查,按照中国法律,他不会判死刑。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已取消了13个经济犯罪案件的死刑,走私罪7个 死刑罪名中有4个也被刚废除,其中就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曲新久表示:“无论是行贿罪还是走私普通物品罪,这两项罪名的最高刑都是无期徒刑,因此赖昌星是不会被判处死 刑的,至多就是无期徒刑。”

北京有律师表示,按照中国从加拿大引渡赖昌星时的“不判死刑”的承诺,赖很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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