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前代表律師:賴昌星認罪非自愿 被逼演戲

【新唐人2012年1月1日訊】賴昌星被遣返回國,案件的審理一直受到外界的矚目。30日,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說,賴昌星已經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也依法偵查終結。按照中國的法律,賴昌星應該免於一死。而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認為,賴昌星認罪僅是按照中共當局的劇本「演戲」,絕非賴自願認罪,他此前就預料,賴昌星不會得到公平審訊。

大陸媒體12月30日報導,遠華走私集團涉嫌主犯賴昌星一案在中國偵查終結,近日移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廈門檢方已受理此案。據報導,賴昌星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承認,他本人或指示授意他人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巨額行賄。
但中國媒體的報導未提及何時對賴昌星案進行審判。

賴昌星案件突然在2011年歲末宣佈偵查終結,中共當局對賴昌星案件一直秘密審訊,外界對審訊過程毫不知情,加之一直盛傳有中共高層涉入此案,賴昌星突然認罪,引起坊間猜疑。

加拿大《星島日報》記者週五曾分別致電郵加拿大聯邦移民部與外交部,要求對賴昌星認罪表示意見,但到截稿為止,一直沒有接獲回覆。

此外,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 大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表示,案件發展完全在他的預期內。他認為,有關報道指賴昌星認罪僅是「演戲」,並不是賴昌星自願認罪。他指出,中共政府主要是想把賴昌星作為反貪汙的「人版」,他不會得到公平的審訊。

馬塔斯週五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透露,他最近與賴昌星家人聯系過,但他沒有透露細節,和與具體與誰聯系。他希望,能中共當局能履行此前對加拿大的承諾,包括賴昌星不會受虐待或被處死,並會獲得公平審訊。

馬塔斯表示,他不相信中共當局會真正就案件展開調查,他認為,當局會按照編好劇本演戲。但會讓賴昌星的認罪形式合法。

他相信,媒體的報導內容沒有實質意義,因為認罪絕非自願。他猜測,賴昌星是被迫接受中共當局的安排。他同時還表示,一旦中共當局官方公開審訊,加國官員應該派員出席賴昌星的公開聆訊,同時也應爭取出席閉門聆訊,但沒有相關人員跟他聯絡。

他還猜測,賴昌星在中國的代表律師估計會按共產黨的要求指示去行事,賴昌星本人意願並不起作用。

賴昌星以走私、行賄罪被偵查,按照中國法律,他不會判死刑。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已取消了13個經濟犯罪案件的死刑,走私罪7個 死刑罪名中有4個也被剛廢除,其中就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曲新久表示:「無論是行賄罪還是走私普通物品罪,這兩項罪名的最高刑都是無期徒刑,因此賴昌星是不會被判處死 刑的,至多就是無期徒刑。」

北京有律師表示,按照中國從加拿大引渡賴昌星時的「不判死刑」的承諾,賴很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