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事故救济 明年2月开办

【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9日电)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今天指出,生育事故救济计划将在明年2月上路,产妇在参与计划的医院或诊所生产,若不幸意外死亡或重残,最高获得新台币200万元的救济金。

内政部估计,龙年到来,生育率回升,预计新生儿人数将超过19万人。卫生署为给生育保障,避免生产纠纷兴讼劳民伤财,将投注医疗发展基金3亿元,邀请800家妇产科诊所、500家医院,加入生育事故救济计划。

卫生署规划,试办生育事故救济后,对不幸死亡、或呈植物人的重残产妇病家,给予最高200万元救济金,死婴或死胎最高30万元,婴儿或产妇重残,救济金150万元。

据医界估计,台湾产妇死亡率约10万分之7,1年约10余人。

石崇良说,生育事故救济金的给付,是以医病双方“合意”为前提,并不阻却诉讼,如果产妇方面不满意救济金额,仍可提起诉讼,要求高额赔偿,就不能同时请领生育事故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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