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税新案例 房价补贴要课税

【新唐人2011年1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4日电)奢侈税垫高短期持有者的卖屋成本,有屋主动脑筋,在契约中另约定但书,在房价外由买方补贴,提高获利。不过国税局认为,补贴金是房价的一部分,照样要课奢侈税,短报还要罚。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查获奢侈税新案例,屏东一屋主在6月4日签约卖房子,成交价230万元,但另外约定不论有没有缴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买方都要补贴卖方10万元。

卖方在7月1日申报奢侈税,只报了成交价230万元,缴奢侈税34.5万元,但国税局很快就发现疑点。

南区国税局局长许春安表示,奢侈税是按照销售价格课税,“销售价格”包括在价额外收取的一切费用,既然补贴款是无论如何都要付,当然应列入销售价格。

南区国税局指出,这名屏东屋主短报10万元,除了补1.5万元奢侈税,加罚0.5倍,最后连补带罚共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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