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局:河口捕鳗苗须获许可

2011年12月14日台湾
【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14日电)又是高屏溪口捕鳗鱼苗季节,高雄市林园区渔民在出海口附近设置简易定置网捕鳗苗,水利署第七河川局要求申请许可,并缴交保证金,引发渔民不满。七河局表示,这是法令规定。

每年11月起是林园区高屏溪出海口捕鳗苗的季节,鳗苗价格高涨到每尾新台币100多元,引发渔民竞相捕捞。渔民在高屏溪出海口内设置简易定置网捕捞,水利署七河局要求渔民须申请许可,并缴交保证金。

渔民指出,渔民驾驶机动胶筏在出海口捕捞鳗苗,机动性强,水利署七河局无法约束管理,但出海口设置定置网须向七河局申请,并缴交钜额保证金。

七河局长张良平则表示,渔民在河川设置简易定置网依规定要提出申请许可,并缴交许可规费。为保证定置网使用后会主动移除,以免影响河流及作业船只航行安全,因此要求缴交保证金。

渔民认为保证金额度太高,今年捕捞鳗鱼苗以来,只有4名渔民申请通过,2名渔民申请中。

七河局接获渔民抱怨,申请许可并缴交保证金后,未获得权益保障,未申请许可的渔民反而占到好地点设置定置网。

因此,七河局将清查高屏溪内捕捞鳗鱼苗设施,如发现非法即取缔;至于渔民反映保证金太高,会向水利署建议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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