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会:医护仍无法准时下班

【新唐人2011年12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7日电)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今天批评,卫生署新修订“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未考虑轮值3班所需的人力,医事人员不可能“准时下班”。卫生署则表示,医院可自行调整人力配置。

医改会研究员邱宜君今天指出,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是以“病床”为依据,以致医改会屡屡接获陈情,有的是小夜班护士迟至凌晨1时才能下班,令家属枯等2到3小时;有的全院唯一的放射师、药师休假,检验师或护士只好硬着头皮代班。

邱宜君举例说明,去年新北市有家医院收治呼吸照护病人,呼吸治疗师下班后,40多个病人交给夜班护士、密医照顾,结果2个病人死亡,护士被告。

邱宜君说,医改会主张,医事人力配置应考虑3班医事人员每班实际照护的病人数,再视医院病床的占床率进行个案微调。呼吁选民共同来监督执政者参选人公开表明,究竟是要保障病人与医护人员,还是要继续放水让医院成为血汗医院。

卫生署新修订“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后,规定急性一般病床49床以下者,每4床应有1人以上的护产人员;50床以上者,每3床应有1人以上。一般病床每50床应有药师1人以上;如采单一剂量,每40床至少药师1人。急性一般病床每40床应有2人以上医事检验人员。

根据医改会的试算结果,以住满病人的60床为例,60床只要聘请20名护产人员就可以合法设立医院,20名轮值3班,平均每班7名护产人员,每名平均照顾近9床病人,只要有1人以上休假,平均每人就要照顾超过10床病人。

同理,医改会认为,每50床只要聘请1名药事人员,35床只要聘请1名医事检验人员,就可以合法设立医院,这名药师或医检师除非1人独撑24小时且全年不能请假,否则若要准时下班,病人将会无人顾。

邱宜君指出,总统马英九日宣示要让“医护准时下班”,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也宣布民国103年医事人员回归合理工时制,以免过劳或忙中出错伤害病人;然而卫生署采取“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因应配套,根本就是“恐龙”措施。

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表示,医院病床的使用率有高有低,并非时时病人占床,医院可自行调整每班人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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